林木资源是维护生物多样性、维护气候稳定、调节大气环境、保持水土、对抗自然资源、消除噪音的重要自然资源工具,为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提供了大量的宝贵资源,却成为了不法分子的“聚宝盆”。

  近日,黄某贤多次大量非法收购他人滥伐的林木,数量达一百一十余立方米,最终黄某贤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1年9月12日至9月24日期间,被告人黄某贤明知陈某道(另案处理)未取得砍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仍收购陈某道砍伐的马尾松原木共计115.655立方米。经查,陈某道向贵定县云雾镇某村村民购买树木后,在未取得砍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案发后,被告人黄某贤经贵定县公安局民警电线日主动到贵定县公安局接受讯问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黄某贤明知是滥伐的林木而进行非法收购,非法收购的林木共计115.655立方米,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罪罪名成立。被告人经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从宽处理。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后果、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后认罪悔罪的态度,结合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建议对被告人适用社区矫正的意见,对被告人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对被告人宣告缓刑,遂作出如上判决。

  广大群众、木材收购单位和个人,无论是采伐还是运输、收购木材,都需要相应的证明文件,即林木采伐许可证、林木运输许可证,无证砍伐将可能构成滥伐林木罪,运输无合法来源的林木可能构成非法运输滥伐的林木罪,收购无合法来源的林木有可能构成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罪。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获取利润是每个企业主的最大利益需求,但同时也要注意,不能采取违法手段攫取利益,否则,就会涉嫌违法犯罪,走上“苦海无涯”的犯罪道路,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若是企业主兢兢业业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那将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一件,司法机关也会为其保驾护航,承担起“俯首甘为孺子牛”司法为民服务功能。

上一篇: 【守“沪”森林】一起来了解一种为害棕榈科植物的检疫性害虫
M6米乐官网登录入口

了解最新动态,关注微信公众号!